号称网络营销第ONE人的王通写了篇文章《Google最适合切入B2B领域》,说是,google应该切入B2B,来分享17000亿的大蛋糕,很快,点石的陈小华同学(就是石头)写了一篇《Google真的最适合做B2B吗? 》来予以反驳(当然石头同学的意思是“本文仅为探讨问题和交流不同观点,无针对任何人之意。”),但明眼人还是可以做出判断的。两篇文章先后被DONEWS置首页推荐,N 多媒体转载,为什么这样一个普通的辩论,这么受欢迎?除了GOOGLE的树大招风,恐怕更严重的是B2B这块大蛋糕切切实实的意味着利益。
作者: 蓝杉SEO团队-玖伍贰柒
原载: http://www.lention.com.cn/blog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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